发布时间:2022-06-10 发布人:admin 阅读量:3516
5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印发《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对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和规范运作工作做出部署中,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
一、国资委推动央企社会责任的发展历程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央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资本市场建设出台了系列政策,还专门针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印发文件,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也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深化改革、规范化运作提出了具体改革举措;为做好国资央企社会责任工作指明了方向。
回顾央企社会责任工作的历史,可以看到在央企发展道路上,国资委一直在探索完善央企社会责任相关工作,同时随着国家对央企的高质量发展越来越重视,央企社会责任目标也越来越清晰。
时间 |
发展历程 |
2008 |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一号文),开启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新征程 |
2009 |
在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会议上,国资委提出中央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全部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目标 |
2010 |
国资委举办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年会暨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培训班 |
2012 |
国资委成立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指导委员会,明确13个管理领域作为专项管理提升的重点,社会责任管理是其中之一 |
2016 |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报告制度 |
2017 |
国资委科创局社会责任处成立 |
2018 |
国资委委托责任云开始编制发布《中央企业海外社会责任蓝皮书》,并举办了中央企业海外社会责任论坛,提升了中央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
2019 |
国资委组织召开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座谈会,印发《关于中央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中央企业集团必须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
2020 |
国资委委托责任云编制发布《中央企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案例集》《中央企业脱贫攻坚白皮书》等成果;同年,国务院国资委彭华岗秘书长指出,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骨干和中坚力量,中央企业要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促进共同富裕 |
2021 |
《中央企业海外社会责任蓝皮书(2021)》发布活动”在京召开,国务院国资委彭华岗秘书长指出,中央企业在新时代海外履责中任重道远、大有可为,在海外投资建设、生产经营特别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央企业要夯实基础、找准定位,抓住战略机遇,积极应对挑战 |
2022 |
国务院国资委成立社会责任局,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是围绕推进“双碳”工作、安全环保工作以及践行ESG理念等 |
二、《工作方案》的关注要点
《工作方案》明确了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的指导思想和整体思路,提出“内强质地、外塑形象,争做资本市场主业突出、优强发展、治理完善、诚信经营的表率,让投资者走得近、听得懂、看得清、有信心”的总体目标,以及“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旗舰型龙头上市公司”和“培育一批专业优势明显、质量品牌突出的专业化领航上市公司”的具体目标。
《工作方案》要求中央企业要做好三个方面的统筹平衡,即坚持做优存量与做精增量结合、坚持价值创造与价值实现兼顾、坚持依法合规与改革创新并重。
《工作方案》从推动上市平台布局优化和功能发挥、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和规范运作、强化上市公司内生增长和创新发展、增进上市公司市场认同和价值实现等四个方面,提出14项具体工作举措,涵盖推进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ESG体系建设、日常运营、资本运作、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风险防控、市场表现等上市公司改革发展的关键环节。
l 在信息披露方面,提出要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到2024年底前,中央企业要将证券交易所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纳入上市公司绩效评价体系。
l 在ESG体系建设方面,提出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统筹推动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工作机制,提升ESG绩效,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立足国有企业实际,积极参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信息披露规则、ESG绩效评级和ESG投资指引。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业治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专项报告,力争到2023年相关专项报告披露“全覆盖”。
l 在公司治理方面,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机制,调整优化股权结构,引入积极股东完善治理。
《工作方案》要求中央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抓好落实,并提出试点将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
三、央企上市公司ESG披露表现及展望
社会责任报告或ESG报告是企业披露社会环境信息的重要载体,也是反映企业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的重要工具。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统计,2021年末上市公司数量增长至4682家,其中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数量分别为2031家、2569家和82家。截至2022年4月30日,全市场共有4669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在年报中披露了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环境保护、助力乡村振兴的相关信息的占比高达99.81%(4660家);另有1408家上市公司披露了独立的社会责任报告或 ESG 报告,占上市公司总数的30.07%,披露比例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创造社会价值方面贡献突出,符合ESG的基本理念,有能力成为中国ESG建设的引领者。2021年,国务院国资委明确将ESG纳入推动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点工作,发布了首本《中央企业上市公司ESG蓝皮书》。报告从披露率、发布频率、编制方式、董事会ESG从业经历、职能设置和参加培训等方面对央企上市公司ESG表现进行了分析。从报告数据来看,截至2021年8月,42%的央企上市公司独立发布ESG报告;33%的企业在年报中嵌入披露ESG内容。且已发布ESG报告的央企上市公司多数企业一年发布一次,连续性较好。56%央企上市公司选择自行编制ESG报告,44%的央企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指导ESG报告编制,有14%的企业邀请第三方机构对ESG报告数据或质量进行审验/鉴证,提升报告公信力。可以说,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发布ESG报告的披露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但这一比例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数据显示90%以上的中央企业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具有“环境类(E)”“社会责任(S)”“公司治理(G)”专业资质或相关从业经历。50%的中央企业上市公司明确了ESG工作主管部门,包括设立社会责任/ESG的专门部门/处室,或由宣传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兼任公司ESG工作,或由两个或多个部门共同负责ESG工作。60%以上的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参与ESG培训,包括在企业内部组织ESG培训(39%),每年参与外部机构组织的ESG培训(52%)等。
整体来说,央企上市公司已经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ESG管理和实践也已具备一定基础,有能力成为中国ESG发展的示范表率。截至目前,中央企业共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超过440户,其中境内超过350户,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站在“十四五”的历史新起点,国资委研究制定的《工作方案》将有利于推动中央企业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切实提高所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发挥央企上市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引领作用,披露ESG报告也能够让投资者及社会公众更直观地了解企业在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效。与此同时,央企上市公司也需要不断建立健全ESG治理,做强做优主业,创造更大社会价值,加强风险管理,防范责任缺失,持续编发高质量的ESG报告,提升企业价值,为中国ESG生态建设贡献央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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